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连江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层303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B2025069
项目名称:连江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标的金额(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C06010000-新闻服务 |
连江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 |
1 |
项 |
25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约定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 10 月 16日起至2025年10月 23 日,每天8:3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03单元开标室
方式:直接至代理公司办理的,须至代理公司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邮件报名的,将其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采购包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邮箱:3350140381@qq.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 10月 28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层303单元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 10 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层303单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费用、成交服务费及磋商保证金转入账户: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
银行账号:117130100100316627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连江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 35 号
联系人:黄雨心
联系电话:0591-22138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03单元
联系人:庄佳敏、柯黎
联系电话:0591-872799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佳敏、柯黎
联系电话:0591-87279932
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